外國人在越南的臨時居住申報(NA17 表)
越南法律要求住宿管理方——酒店、服務式公寓、公司宿舍或私人房東——向當地公安申報每一位外國住客。外國人無需親自申報,但如果漏報,後果由外國人承擔:沒有有效的臨時居住申報(đăng ký tạm trú),簽證延期和居留卡申請通常會被拒。
由誰申報、何時申報
- 酒店及持證住宿場所:住客入住後立即通過網上申報門戶申報
- 私人房東及為員工提供住宿的公司:網上申報,或到鄉/坊公安機關當面申報
- 實行兩級地方政府模式後,縣級公安不再受理此類申報
NA17 表
紙質表格為 NA17 表,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依據第 70/2026/TT-BCA 號通知更新。網上申報更快,並生成可列印的記錄,可用於出入境申請材料。
所需資訊
- 護照上所印的全名、出生日期、國籍、護照號碼
- 簽證或居留卡號碼及有效期
- 住宿的詳細地址以及入住和退房日期
為何對您的下一次申請很重要
簽證延期或居留卡申請材料通常包括臨時居住申報證明。如果房東從未申報,申請就會在最關鍵的時刻——到期前一週——卡住。請在辦理之初就核實這一點,而不是等到最後。
遲報或漏報會被罰款,屢次未申報會影響住宿業主。查看越南語版本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