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填寫 NA2 表(入境審批申請)
NA2 表是越南實體向出入境管理局申請批准指定外國人入境所用的表格。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,僅接受隨第 70/2026/TT-BCA 號通知發布的表格模板。
由誰簽字
由法定代表人或在 NA16 表上備案的人員簽字,並加蓋公司印章。其他任何人的簽字都會被拒絕,即使是高級管理人員。
逐部分說明
- 擔保方資訊:公司名稱、地址和稅號須與企業登記證書完全一致——省級合併後須使用現行的行政區劃名稱。
- 申請人名單:全名、出生日期、國籍、護照號碼及類型,須逐字照抄護照。
- 目的及簽證符號:DL、DN、LD、DT 或 TT。目的必須與簽證符號相符;以”商務會議”為目的申請 LD 簽證會被質疑。
- 期限及入境次數:申請的期限,以及單次或多次入境。
- 入境日期及口岸:不允許早於該日期入境。
- 領取簽證的地點:口岸,或具體的越南大使館或領事館。
團體申請
一份 NA2 表可列出出於同一目的出行、從同一口岸入境並在同一地點領取簽證的多人。比分別遞交更省錢、更快捷。
最常見的錯誤
- 2026 年 7 月 1 日後仍使用舊版模板
- 姓名順序與護照相反
- 由未在 NA16 表上備案的人員加蓋印章
- 入境日期僅在遞交後兩三天
我們代為準備並遞交 NA2 表,1,850,000 越南盾起:簽證批文服務。完整流程:分步辦理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