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T 投資簽證批文:條件與材料
DT投資簽證按出資額簽發:DT1(1000億越南盾以上或優先領域)和DT2(500億至不足1000億越南盾)最長5年,DT3(30億至不足500億越南盾)最長3年,DT4(不足30億越南盾)最長12個月。公司遞交NA2表,附載明投資者的投資登記證書和企業登記證書及出資證明;外國公司文件須經領事認證並翻譯。
本頁介紹投資類別(DT)。所有類別見越南簽證類型詳解。
適用對象
向越南企業出資的外國人,或外國法人股東的授權代表。類別代碼和有效期取決於出資金額,而非企業規模。
| 類別代碼 | 出資額 | 最長有效期 |
|---|---|---|
| DT1 | 1000 億越南盾及以上,或屬於優先領域或地區 | 5 年 |
| DT2 | 500 億至不足 1000 億越南盾 | 5 年 |
| DT3 | 30 億至不足 500 億越南盾 | 3 年 |
| DT4 | 不足 30 億越南盾 | 12 個月 |
材料
- 由企業簽字蓋章的 NA2 表格
- 載明投資者的投資登記證書和企業登記證書
- 出資證明——章程、出資確認書,或按要求提供銀行記錄
- 如企業尚未登記印章和簽字,需提交 NA16 表格
- 護照資料頁掃描件,有效期至少六個月
導致 DT 材料被退回的兩個原因
- 證書上的出資金額與申請的類別代碼不符
- 外國法人文件未經領事認證和翻譯——見領事認證
長期停留的下一步:DT 居留卡,DT3 及以上可申請。遞交步驟:DT 辦理流程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