越南工作許可證續辦(2026 年規定)
根據第 219/2025/ND-CP 號議定,工作許可證只能續辦一次,最長 2 年。請在工作許可證剩餘 10–45 天有效期時遞交;省人民委員會(內務廳)在 10 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。您需要附用工需求說明的申請(03 號表格)、12 個月內有效的健康證明、現有工作許可證、護照、兩張 4×6 釐米照片以及繼續受雇的證明。續辦一次後,須申請新的工作許可證。
2026 年 10 月根據第 219/2025/ND-CP 號議定(2025 年 8 月 7 日起生效)更新,該議定取代了第 152/2020/ND-CP 號和第 70/2023/ND-CP 號議定。
條件
- 遞交時剩餘有效期為 10–45 天。
- 此前未續辦過(僅可續辦一次)。
- 職位和工作形式不變。
- 健康證明有效。
材料
- 附說明的續辦申請(03 號表格)。
- 健康證明(12 個月)——體檢指南。
- 現有工作許可證。
- 有效護照。
- 兩張 4×6 釐米彩色照片。
- 繼續工作的證明(新合同、派遣函)。
第 152/2020 號議定下單獨的用工需求報告已不再需要。
續辦之後
請續辦 LD 簽證或居留卡,使其與新的工作許可證一致。
常見問題
可以續辦幾次?
一次,最長 2 年。
我的工作許可證已過期,還能續辦嗎?
不能。您必須申請新的工作許可證。
需要代辦嗎?
我們辦理工作許可證、免辦工作許可證、續辦、無犯罪記錄證明、體檢和居留卡。請查看我們的工作許可證服務或致電 +84 327 828 822。
法律依據:第 219/2025/ND-CP 號議定;2019 年《勞動法》(第 154 條);關於行政手續的第 346/QD-BNV 號決定(2026 年)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