越南 5 年免簽證明:適用於海外越南人

越南 5 年免簽證明:適用於海外越南人

免簽證明發給越南裔人士,以及越南公民或海外越南人的外籍配偶和子女。有效期最長 5 年,每次入境可停留最長 180 天——對於經常回越南的人來說是最經濟的選擇。

申請資格

  • 持外國護照的越南裔人士
  • 越南裔人士的外籍配偶和子女
  • 越南公民的外籍配偶和子女

證明越南裔身份

這是決定申請成敗的關鍵環節。可接受的證明材料包括:舊的越南護照或身份證、在越南簽發的出生證明、舊戶籍登記資料、越南駐外代表機構出具的越南裔身份證明,或能證明血緣關係的父母相關文件。在國外簽發的文件必須辦理領事認證並翻譯成越南語。

申請地點

可在越南駐外使領館申請,也可在越南境內向出入境管理局申請。證明貼於護照內;更換護照時,需將證明轉到新護照上。

費用與時間

政府規費 20 美元;服務費 3,200,000 越南盾起;越南裔身份材料齊全後,辦理時間為 5–7 個工作日。

需要注意的限制

該證明不允許就業。如需在越南工作,仍須辦理工作許可證。每次停留上限為 180 天;如需停留更久,請在 180 天屆滿前申請簽證或臨時居留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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