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越南臨時居留卡(TRC)辦理服務

2026年越南臨時居留卡(TRC)辦理服務

臨時居留卡(TRC)讓外國人可以在越南長期居住多年,無需反覆辦理簽證延期,入境時也可代替簽證使用。Info Travel 為全國各地的企業和家庭辦理臨時居留卡申請。

申請條件

類別 持有人 有效期
LD1、LD2 持有有效工作許可證或免辦確認函的員工 最長 2 年,且不超過工作許可證期限
DT1、DT2 出資 500 億越南盾及以上的投資者 最長 5 年
DT3 出資 30 億至不足 500 億越南盾的投資者 最長 3 年
TT 越南公民或臨時居留卡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滿 18 歲子女 最長 3 年

出資不足 30 億越南盾的投資者(DT4 類)不能辦理居留卡,只能獲發最長 12 個月的簽證。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,第 70/2026/TT-BCA 號通知將表格上優待類別的期限上限由 5 年提高至 10 年。

所需材料

  • NA6 表(公司擔保)或 NA7 表(個人擔保)
  • NA8 表——申請人申報表,附照片
  • 護照原件,內含與居留卡類別相符的有效簽證
  • 工作許可證或免辦確認函(LD)、投資登記證書(DT)、結婚證或出生證明(TT)
  • 公司擔保:企業注冊證書及 NA16 表
  • 現住址的臨時居住申報

費用與辦理時間

政府規費:145 美元(2 年以下)、155 美元(2 年至不足 5 年)、165 美元(5 年至 10 年)。服務費 6,200,000 越南盾起。辦理時間 6–15 個工作日;部分出入境管理部門要求申請人本人到場採集指紋。

續辦與補辦

臨時居留卡不能延期,到期需重新辦理新卡,因此請在到期前約 30 天開始準備材料。更換護照,或卡片遺失、損壞時,也必須重新辦卡。

申請被拒的常見原因

  • 工作許可證的到期日早於申請的居留卡有效期
  • 出資額未在投資登記證書中體現
  • 從未遞交 NA16 表,或公司公章、簽名變更後未更新備案
  • 國外文件未辦理領事認證並公證翻譯成越南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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