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T 家庭簽證批文:條件與材料
TT探親簽證可由越南公民(為外籍配偶、子女或父母)或持有效居留卡的外國人(為配偶及未滿18歲子女)擔保。需提供NA3表、親屬關係證明(境外簽發的需認證並翻譯)、擔保人身份證件以及有效期6個月以上的護照。簽證最長12個月,可延期,不允許工作,之後可轉辦最長3年的TT居留卡。
本頁介紹家庭類別(TT)。所有類別見越南簽證類型詳解。
誰可以擔保
- 越南公民——為外籍配偶、子女或父母擔保
- 持有有效臨時居留卡的外國人——為配偶及 18 歲以下子女擔保
親屬關係證明
| 關係 | 文件 |
|---|---|
| 配偶 | 結婚證;如在境外簽發,須經領事認證並翻譯 |
| 子女 | 載明擔保人姓名的出生證明 |
| 父母 | 擔保子女的出生證明 |
| 居留卡持有人的家屬 | 有效居留卡複印件及親屬關係文件 |
其他材料
- NA3 表格——個人擔保聲明
- 擔保人的身份及居住證明文件
- 申請人護照資料頁,有效期至少六個月
有效期與限制
最長 12 個月,可用 NA5 表格延期。TT 不允許就業。如停留超過一年,TT 居留卡最長可達三年。
越南裔家庭
如申請人或其配偶為越南裔,請與5年免簽證明比較:有效期五年,每次入境 180 天,通常更便宜。
遞交步驟:TT 辦理流程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