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越外國人無犯罪記錄證明(2026 年)
正在或曾經在越南居住的外國人可以申請越南無犯罪記錄證明(Phiếu lý lịch tư pháp,司法履歷表)。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,該證明由公安機關簽發,而不再由司法廳簽發:在越南居住的外國人向省公安廳申請;已離開越南的人向公安部專業檔案局申請。辦理時間為 5 個工作日(如需核查最長 15 天),費用為 200,000 越南盾。
本頁內容
2026 年 7 月 1 日起的變化
- 司法履歷工作移交公安部(經修訂的第 107/2025/QH15 號《司法履歷法》和第 216/2026/ND-CP 號議定)。
- 辦理時間從 10 個工作日縮短為 5 個工作日。
- 依據第 101/2026/TT-BCA 號通知使用新表格(本人申請使用 02/2026/LLTP 表,委託申請使用 03/2026/LLTP 表)。
舊指南中“向司法廳申請,15 天”的說法已不再適用。
申請地點
| 您的情況 | 申請地點 |
|---|---|
| 目前在越南居住 | 居住地的省公安廳 |
| 已離開越南,或居住地不明 | 公安部專業檔案局 |
外國人可現場遞交或郵寄申請(郵寄的申請表需簽名認證)。通過 VNeID 線上申請主要面向越南公民。
所需材料
- 申請表(02/2026/LLTP 表,委託辦理則使用 03/2026/LLTP 表)。
- 護照複印件(現場遞交時出示原件)。
- 在越南居住的證明(臨時居留卡或居住登記)。
- 如由他人代辦,需提供經公證的授權委託書。
辦理時間和費用
- 申請材料齊全後 5 個工作日;如需核查最長 15 天。
- 每次申請 200,000 越南盾(第 16/2025/TT-BTC 號通知);從第三份起每份證明 5,000 越南盾。
用於辦理工作許可證
根據第 219/2025/ND-CP 號議定,申請工作許可證需要提供越南或國外簽發的、在遞交前不超過 6 個月內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。國外證明需要辦理領事認證(依條約免除的除外)並提供越南語公證翻譯。您還需要健康證明。
常見問題
還可以向司法廳申請嗎?
不可以。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,無犯罪記錄證明由公安機關簽發。
我已離開越南,還能辦理嗎?
可以,向公安部專業檔案局申請,可郵寄或委託他人辦理。
證明的有效期是多久?
證明本身沒有有效期,但工作許可證申請只接受最近 6 個月內簽發的證明。
需要無犯罪記錄證明?
我們代辦申請、領事認證、翻譯以及整套工作許可證手續。聯繫我們或致電 +84 327 828 822。
法律依據:第 107/2025/QH15 號法律、第 216/2026/ND-CP 號議定、第 101/2026/TT-BCA 號通知、第 16/2025/TT-BTC 號通知、第 219/2025/ND-CP 號議定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