持有越南居留卡的外国人离职、合同终止或永久回国时,担保方(雇主、投资企业、学校或越南籍家属)必须以书面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不再为该人担保,并协助确保其出境或转由新担保方担保。此义务规定于《外国人入境、出境、过境及在越南居留法》第 45 条第 2 项 e 款。Info Travel 可代为撰写通知函、向出入境管理机关提交,并处理外国人后续的居留身份 – WhatsApp +84327828822。
“交回”居留卡是什么意思
临时居留卡是应特定担保方的申请而核发。一旦据以核发的关系终止,即使卡面上的到期日还有好几个月,该卡也失去依据。
依第 47/2014/QH13 号法(经第 51/2019/QH14 号法、第 23/2023/QH15 号法及后续法律修正)的第 62/VBHN-VPQH 号汇编文本(2026),邀请或担保方必须:
- 办理入境、出境及居留的邀请与担保手续;
- 配合管理外国人的活动及临时居留申报;
- 当已持有证件(签证或居留卡)的外国人在停留期间不再需要担保时,以书面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,并配合主管机关安排其出境。
实务上,这份公函称为居留卡交回或注销函(“công văn trả thẻ tạm trú”),若公司能收回卡片,通常会连同原卡一并提交。
何时必须交回居留卡
- 员工在 LD1/LD2 卡到期前离职或劳动合同终止;
- 工作许可证依现行劳动规定(第 219/2025/ND-CP 号议定)到期或被撤销 – 详见2026 年工作许可证规定;
- 投资人转让全部出资或退出公司(DT 卡);
- 公司或代表处解散;
- 学生退学或提前结业(DH 卡);
- 婚姻关系终止,或越南籍家属撤回TT 家属居留卡的担保;
- 外国人永久离开越南。
法律并未规定通知的具体天数。但担保方仍应在关系终止后尽快办理,因为在此之前,担保方在记录上仍须对该外国人负责。
由谁提交、向哪里提交、须附哪些文件
由担保方提交,而非外国人本人。公函须送交核发该卡的机关或有管辖权的出入境管理机关:出入境管理局,或担保方登记所在地的省级公安出入境管理处(详见各省出入境管理处)。
- 说明担保关系已终止的公函,由获授权人签名并用印(印章及签名须与 NA16 登记一致);
- 已收回的原卡及护照复印件;
- 理由证明:解雇决定、工作许可证撤销、出资转让文件、离婚判决等;
- 亲自送件人员的授权书。
注意:在第 70/2026/TT-BCA 号通知(2026 年 7 月 1 日生效)修正的表格中,我们未能确认有专门用于交回居留卡的 NA 表格。该通知新增 NA4 表格(“Phiếu yêu cầu thông báo”,通知请求单),但其确切用途应向受理机关确认。企业通常以本公司抬头公函载明外国人资料、卡号、理由及担保终止日期。
外国人的居留会受到什么影响
| 情况 | 合法途径 |
|---|---|
| 转职至新雇主 | 新公司取得工作许可证(或免许可),并以担保方身份申请新签证或居留卡 – 详见居留卡服务及工作许可证服务 |
| 以其他目的续留(婚姻、投资) | 在第 7 条第 4 项允许的情况下变更目的,再申请新卡 |
| 回国 | 在出入境管理机关同意的期间内出境;如需更多时间,担保方可申请短期签证或延长停留以便出境 – 详见出境手续 |
交回居留卡后可停留多久,由出入境管理机关依个案决定;法律并未规定固定的宽限期。请在提交时询问,并避免逾期停留。
主管机关的撤销
撤销则不同:这是由国家注销证件。依法律第 6 条,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其入境、出境及居留证件将被撤销或注销:
- 非法入境、出境或居留,或伪造、使用伪造证件;
- 提供不实信息以取得证件;
- 利用停留危害安全、公共秩序或他人合法权益;
- 买卖、出租、出借或篡改出入境证件;
- 属于法律所指的其他情形(第 21 条第 3 项、第 44 条第 2 项 b 款)。
第 31 条亦允许出入境管理机关因违反越南法律而取消或缩短停留期。在强制出境或驱逐出境决定作出后,居留卡即不得再使用。
未交回居留卡的风险
- 若外国人逾期停留、违法或在他处工作,公司仍须负责;
- 担保方可能依现行规定(第 282/2025/ND-CP 号议定)受行政罚款 – 具体金额请依违规行为确认;
- 公司日后提交的担保案件可能受到更严格审查;
- 外国人未取得新许可即为其他公司工作,将面临处罚风险。
Info Travel 如何协助
- 审视居留卡、工作许可证,并规划最佳下一步(交回、新担保方、变更目的、出境);
- 撰写并提交交回函及相关证明文件;
- 由新雇主申请新卡,或办理短期签证延期以处理后续事宜。
了解案件后,将通过 WhatsApp +84327828822 提供服务费报价。
常见问题
外国人可以自行交回居留卡吗?
法律将此义务规定由担保方承担。请公司或家属担保方提交;若担保方已不存在,请直接联系核发卡片的出入境管理机关。
公函有官方范本吗?
我们未能在第 70/2026/TT-BCA 号通知中确认有专用的 NA 表格。企业使用自行撰写的公函;内容及附件请向受理机关确认。
我要换工作 – 旧卡一定要交回吗?
是的。居留卡与原雇主绑定。由原公司通知,新公司办理工作许可证及新卡;请妥善安排两个步骤的时间,避免合法身份出现空窗。
居留卡被撤销后还能离开越南吗?
出境须持有有效居留证件(第 27 条),因此请联系出入境管理机关安排出境。若适用暂缓出境,须先清偿相关义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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