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 年越南工作許可證規定(第 219/2025 號議定)
越南現行工作許可證規定由 2025 年 8 月 7 日起生效的第 219/2025/ND-CP 號議定確立,取代了第 152/2020 號和第 70/2023 號議定。工作許可證由省人民委員會(通過內務廳)簽發;單獨的用工需求審批步驟已取消,併入申請之中;新證辦理需 10 個工作日;有效期最長 2 年,可續辦一次;金融、科學、技術、創新和數字化轉型領域的專家只需 1 年工作經驗;共有 15 類免辦人員。
2026 年 10 月根據第 219/2025/ND-CP 號議定(2025 年 8 月 7 日起生效)更新,該議定取代了第 152/2020/ND-CP 號和第 70/2023/ND-CP 號議定。
第 219/2025 號議定的主要變化
- 簽發機關:員工工作所在地的省人民委員會。
- 不再單獨審批用工需求:說明併入申請(03 號表格)。
- 專家:學歷加 2 年工作經驗,優先領域為 1 年。
- 辦理時間:新證和續辦 10 個工作日,補發 3 個工作日,免辦 5 個工作日。
- 有效期:最長 2 年,可續辦一次,最長 2 年。
- 免辦範圍擴大,許多僅需通報。
- 可線上、現場或郵寄遞交。
職位要求
| 職位 | 要求(第 219/2025 號議定第 3 條) |
|---|---|
| 經理 | 《企業法》規定的企業管理人員,或機關、組織的負責人/副負責人 |
| 執行董事 | 分公司或代表處負責人,或直接主管某一領域的負責人,至少 3 年工作經驗 |
| 專家 | 大學學歷及至少 2 年相關工作經驗;金融、科學、技術、創新、數字化轉型或優先領域只需 1 年 |
| 技術工人 | 至少 1 年培訓加 2 年工作經驗,或 3 年相關工作經驗 |
新辦工作許可證所需材料
- 附用工需求說明的申請(03 號表格)。
- 12 個月內有效的健康證明。
- 6 個月內簽發的無犯罪記錄證明(越南或境外)。
- 兩張 4×6 釐米彩色照片。
- 有效護照。
- 工作形式證明(合同、派遣函)。
- 職位證明(學歷、工作經驗證明、任命書)。
境外文件須經認證(免認證的除外),並翻譯成越南語並經認證。
辦理時間與遞交時限
| 手續 | 辦理時間 | 遞交時間 |
|---|---|---|
| 新辦工作許可證 | 10 個工作日 | 開始工作日期前 60 天至至少 10 天 |
| 續辦 | 10 個工作日 | 剩餘有效期 10–45 天時 |
| 補發 | 3 個工作日 | 遺失、損壞或資訊變更 |
| 免辦確認書 | 5 個工作日 | 開始工作日期前 60 天至至少 10 天 |
費用由各省自行規定;免辦確認書免費。
2026 年修訂草案
2026 年,內務部就修訂第 219 號議定的草案徵求意見(接受境外健康證明、執行董事需 2 年工作經驗、變更工作地點時補發)。截至 2026 年 10 月,該草案仍處於草案階段。
需要代辦嗎?
我們辦理工作許可證、免辦工作許可證、續辦、無犯罪記錄證明、體檢和居留卡。請查看我們的工作許可證服務或致電 +84 327 828 822。
法律依據:第 219/2025/ND-CP 號議定;2019 年《勞動法》(第 154 條);關於行政手續的第 346/QD-BNV 號決定(2026 年)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