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越南外國人的婚姻狀況確認書

在越南居住的外國人可向永久居住地(無者為臨時居住地)的社級人民委員會申請其在越南居住期間的婚姻狀況確認書。確認書效期6個月,僅限所載用途。在越南結婚時,外國人通常仍需本國核發的婚姻狀況證明。

文件

  • 婚姻狀況確認申請書。
  • 護照及臨時居留卡或永久居留卡。
  • 曾結婚者:離婚或配偶死亡證明(國外文件須認證、翻譯)。
  • 補發者:繳回原確認書。

期限與規費

約3個工作天(需查證者延長)。規費由各省訂定,例如胡志明市4,000越南盾。

越南確認書還是本國證明?

社核發的確認書僅涵蓋在越南居住期間。如需與越南公民辦理結婚登記,須提供本國主管機關或使館核發的婚姻狀況證明。

常見問題

可以用於在國外結婚嗎?

若對方國家接受即可,屆時須經越南外交部及該國駐越機構領事認證。

剛來幾個月可以申請嗎?

合法居留即可;確認書僅涵蓋在越南的居住期間。

效期多久?

自核發日起6個月,僅限所載用途。

需要協助準備文件?

Info Travel(外國人專屬的越南簽證與出入境代辦公司)提供免費諮詢,協助準備文件、翻譯與領事認證。Zalo/WhatsApp: +84327828822 / Hotline: +84903782118

依據:2014年《戶籍法》;第123/2015/NĐ-CP號議定(第21–23條);第120/2025/NĐ-CP號議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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