配偶及子女的 TT 家庭居留卡
TT家屬居留卡適用於越南公民的外籍配偶和子女,或持居留卡外國人的配偶及未滿18歲子女。有效期最長3年,需提供NA7和NA8表、結婚證或出生證明(境外簽發的需領事認證並翻譯)、擔保人證件以及持有效TT簽證的護照。該卡不允許工作;越南裔家庭可比較費用更低的5年免簽證明。
本頁介紹家庭類別居留卡(TT)。如需我們代辦,請見居留卡服務。
誰可以擔保
| 擔保人 | 符合條件的家屬 |
|---|---|
| 越南公民 | 外籍配偶、子女 |
| 持有效居留卡的外國人 | 配偶、18 歲以下子女 |
材料
- NA7 表格(個人擔保人)及申請人的 NA8 表格
- 結婚證或出生證明——如在境外簽發,須經認證並翻譯
- 擔保人的身份及居住證明文件,或擔保人居留卡複印件
- 持有效 TT 簽證的護照原件
- 家庭住址的臨時居住申報
有效期與限制
最長三年。該居留卡不允許就業:工作需要工作許可證並轉為 LD 身份。子女年滿 18 歲後,在下次續辦時改為以其自身依據辦理。
越南裔家庭的更便宜選擇
如申請人或其配偶為越南裔,請比較5年免簽證明:每次入境 180 天,有效期五年,費用更低,且無需每個週期由擔保方遞交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