越南未申报外国人临时居住的处罚

越南未申报外国人临时居住的处罚

根据第 282/2025/ND-CP 号议定(2025 年 12 月 15 日起施行,取代第 144/2021 号议定),在越南未申报外国人临时居住,按客人数量处以 300 万至 2000 万越南盾罚款。1–3 名客人:300 万–500 万越南盾;4–8 名客人:1000 万–1500 万越南盾;9 名及以上:1500 万–2000 万越南盾;明知外国人非法居留而不报告:2000 万–2500 万越南盾。酒店、民宿、房东和接待家庭必须在外国人抵达后 12 小时内申报(偏远地区为 24 小时)。

本页内容

未申报的罚款(第 282/2025/ND-CP 号议定第 21 条)

违法行为 罚款
未为 1–3 名外国人申报 300 万–500 万越南盾
未为 4–8 名外国人申报 1000 万–1500 万越南盾
未为 9 名及以上外国人申报 1500 万–2000 万越南盾
明知外国人非法居留而不报告 2000 万–2500 万越南盾
使用虚假信息创建申报账户;接收没有有效护照的外国人 300 万–500 万越南盾

以上金额适用于个人;根据行政处罚的一般规定,组织的罚款加倍。旧的第 144/2021 号议定只规定了单一的 400 万–600 万越南盾罚款。

谁必须申报以及申报时限

  • 住宿场所的管理人:接待外国人的酒店、旅馆、民宿、出租房、宿舍、家庭和公司。
  • 在抵达后 12 小时内(偏远地区 24 小时)向坊或社公安申报。

如何申报

  • 在线申报:通过 tbltkbtt.bocongan.gov.vn 统一系统或 TBLT KBTT 应用,该系统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正式上线(请见 xuatnhapcanh.gov.vn)。
  • 现场申报:在社公安提交 NA17 申报表(经第 70/2026/TT-BCA 号通知修订)。

更多信息:临时居住申报和谁必须申报。

外国人逾期居留罚款

逾期居留时间 罚款(第 282/2025/ND-CP 号议定)
不满 16 天 50 万–200 万越南盾
16 天至不满 30 天 500 万–1000 万越南盾
30 天至不满 60 天 1000 万–1500 万越南盾
60 天至不满 90 天 1500 万–2000 万越南盾
90 天至不满 180 天 2000 万–2500 万越南盾
180 天至不满 1 年 2500 万–3000 万越南盾
1 年及以上 3000 万–4000 万越南盾

还可能被驱逐出境。请及时办理延期:越南签证延期。

常见问题

向外国人出租房屋的房东需要申报吗?

需要,在外国人入住后 12 小时内申报。

未为一名外国客人申报罚款多少?

根据第 282/2025/ND-CP 号议定,个人罚款 300 万–500 万越南盾。

第 144/2021 号议定还有效吗?

已失效。自 2025 年 12 月 15 日起适用第 282/2025/ND-CP 号议定。

需要协助?联系我们或致电 +84 327 828 822。

法律依据:第 282/2025/ND-CP 号议定;《外国人入境、出境、过境和居留法》第 33 条。来源:Tuoi Tre News、Vietnam Lawyers Magazine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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