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2025年7月1日起,越南公民与外国人的结婚登记在越南一方居住地的社级人民委员会(UBND cấp xã)办理,不再在县级办理。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,需核实的最长10个工作日。外国一方需本国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和护照,境外文件须经领事认证并译成越南语。
主管机关
根据第120/2025/NĐ-CP号议定,涉外户籍登记由县级移交社级人民委员会。若越南一方在国内无居住地或双方均在国外,则向省司法厅递交,由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指定社办理。名录:34个省市司法厅。
常见材料
- 结婚登记申请表。
- 外国一方本国主管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;未注明有效期的,有效期6个月。
- 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丧失认知能力疾病的证明(按社的要求)。
- 护照及外国人的临时居留卡(如有)。
- 在国外离婚的越南公民须先将离婚记入越南户籍。
- 境外文件须经领事认证(免认证除外)并翻译及认证译者签名。
各地材料可能不同,递交前请向社办事处确认。
时限、费用和领证
材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,需核实的最长10个工作日。领取结婚证时双方须本人到场。费用由各省规定,如胡志明市为1,500,000越南盾(第18/2026/NQ-HĐND号决议)。
婚后手续
越南公民的外籍配偶可申请TT探亲签证、临时居留卡或5年免签证明。
常见问题
可以在越南境内的外国使馆结婚吗?
越南公民与外国人在外国驻越使领馆登记的婚姻不会记入越南户籍,应在社级人民委员会登记。
递交时外国人必须到场吗?
可由一方递交,但领取结婚证时双方须到场。
单身证明在哪开?
由本国主管机关或其驻越使领馆出具,再办理认证并译成越南语。
需要协助办理材料?
Info Travel(面向外国人的越南签证及出入境代办公司)提供免费咨询,协助准备材料、翻译和领事认证。Zalo/WhatsApp: +84327828822 / Hotline: +84903782118
依据:2014年《户籍法》;第123/2015/NĐ-CP号议定(经第07/2025号修订);第120/2025/NĐ-CP号议定;胡志明市第18/2026/NQ-HĐND号决议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