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越南變更簽證目的:哪些人可以轉簽及如何辦理

在越南變更簽證目的:哪些人可以轉簽及如何辦理

越南簽證原則上不能在境內轉換為其他目的的簽證。《外國人入境、出境、過境和居留法》第 7 條第 4 款規定了四種例外情形:投資者或外國組織的代表;擔保個人的父母、配偶或子女;由雇主擔保且持有工作許可證或工作許可證豁免證明的人員;以及持有工作許可證或豁免證明的電子簽證持有人。申請向省級出入境管理處或出入境管理局遞交,辦理時間為 5 個工作日。

本頁內容

允許轉簽的四種情形

情形(第 7 條第 4 款) 所需證明 通常轉辦的新簽證
投資者或外國組織的代表 投資登記、出資或任命文件 DT1–DT4、NN1–NN3
擔保個人的父母、配偶或子女 出生證明或結婚證(外國文件需經領事認證和翻譯) TT
由雇主擔保,持有工作許可證或豁免證明 工作許可證或豁免證明 LD1、LD2
持電子簽證入境,持有工作許可證或豁免證明 工作許可證或豁免證明 LD1、LD2

不能轉簽的情況

  • 持 DL 簽證或電子簽證的遊客,如沒有工作許可證或豁免證明,不能轉為工作簽證。
  • 免簽入境不屬於簽證,因此不適用這四種情形;通常需要出境後持正確的簽證重新入境(請見出境換簽(visa run))。
  • 如果您的停留期限已經到期,必須先處理逾期居留問題(請見逾期居留罰款)。

所需材料

  1. 擔保方申請書:NA2 表(公司)或 NA3 表(個人)。
  2. NA5 表簽證及延期申請表(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使用第 70/2026/TT-BCA 號通知規定的新模板)。請見如何填寫 NA5 表。
  3. 護照原件。
  4. 如簽發另紙簽證,需提供一張 4×6 釐米照片。
  5. 證明您屬於四種情形之一的材料。

首次擔保的公司必須登記其法律文件及印章/簽字(NA16 表),或使用公司電子帳戶。

遞交地點、辦理時間和費用

  • 遞交地點:公司所在地或擔保人居住地的省級出入境管理處,或出入境管理局;可現場遞交、線上遞交或郵寄。
  • 辦理時間:材料齊全後 5 個工作日。
  • 政府規費(第 28/2026/TT-BTC 號通知):單次入境 25 美元;多次入境按有效期 50–155 美元。請見越南簽證費用。

新簽證簽發後,許多申請人會接著辦理臨時居留卡。

常見問題

在越南可以把旅遊簽證轉為工作簽證嗎?

可以,前提是您持有工作許可證或豁免證明,並由雇主為您擔保。沒有的話則不可以。

電子簽證可以轉換嗎?

可以,依據第 7 條第 4 款 d 項,需持有工作許可證或豁免證明。

我和越南公民結婚了,可以轉為家庭簽證嗎?

可以。由越南公民擔保的配偶、子女和父母可以轉為 TT 簽證,然後申請 TT 類居留卡。

需要協助轉簽?

我們會核查您的情況,並辦理轉簽、工作許可證和居留卡。聯繫我們或致電 +84 327 828 822。

法律依據:《外國人入境、出境、過境和居留法》(2023 年合併文本)第 7 條第 4 款和第 19 條;第 70/2026/TT-BCA 號通知;第 28/2026/TT-BTC 號通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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