越南居留卡續辦:材料清單
續辦居留卡需要:NA6/NA7表和NA8表、護照原件(有效期須長於新卡)、即將到期的居留卡、辦卡依據文件——工作許可證(LD)、出資文件(DT)或親屬關係證明(TT)——擔保公司的企業登記證書和NA16表,以及最新的臨時居住申報。請在到期前約30天開始辦理:居留卡不能延期,只能簽發新卡。
本頁介紹續辦所需材料。如需我們代辦,請見居留卡服務。
這是辦理新卡,而不是延期
與簽證不同,居留卡不能延期。到期後簽發的是新卡,因此材料與首次申請大致相同。
清單
| 材料 | 說明 |
|---|---|
| NA6 或 NA7 表格 | 企業或個人擔保方;2026 年現行模板 |
| NA8 表格 | 附照片的申請人聲明 |
| 護照原件 | 有效期須長於申請的居留卡有效期 |
| 即將到期的居留卡 | 隨申請一併交回 |
| 工作許可證(LD)或出資文件(DT)或親屬關係文件(TT) | 須覆蓋所申請的期限 |
| 企業登記證書及 NA16 表格 | 如印章、代表人或地址變更,需重新備案 NA16 |
| 臨時居住申報 | 現住址,由房東申報 |
提前 30 天開始
如果舊卡在新卡簽發前到期,持卡人將失去合法身份,並面臨逾期居留處罰。工作許可證應提前 45 天續辦,以便居留卡能按完整期限簽發。
步驟和時間:續辦流程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