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D 工作簽證批文:流程與時間

LD 工作簽證批文:流程與時間

辦理LD工作簽證全程通常需要6–10週:外籍勞動力需求登記(10–15個工作日)、境外學歷和無犯罪記錄證明認證(2–4週)、工作許可證(10–15個工作日),然後是簽證批文或轉LD(5個工作日)以及居留卡(6–15個工作日)。已在越南的員工在取得工作許可證後可用NA5表直接轉為LD,無需出境。

本頁介紹 LD 的遞交流程。所有類別見越南簽證類型詳解。

各階段及實際所需時間

階段 通常時間
外籍勞動力需求登記 10–15 個工作日
境外文件認證(學歷、無犯罪記錄) 2–4 週
工作許可證簽發 10–15 個工作日
簽證批文 / 轉為 LD 5 個工作日
居留卡 6–15 個工作日

兩種途徑

  • 員工仍在境外:以 NA2 遞交簽證批文,在機場或越南駐外代表機構領取簽證。
  • 員工已在越南,持 DN、DL 或免簽身份:取得工作許可證後,用 NA5 表格轉為 LD——無需出境。

導致需要第二次遞交的錯誤

  • 申請的簽證期限超過工作許可證的剩餘有效期
  • 在當前身份已到期後才遞交轉換申請——這就構成逾期居留
  • 工作許可證上的職位與勞動合同中的不一致
  • 員工住址缺少臨時居住申報

條件和清單:LD 要求。如需為整個團隊做人力資源規劃,請見人力資源指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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