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国人收养越南儿童,由省司法厅与司法部依据2010年《收养法》办理。只有在国内找不到合适家庭时,儿童才可被境外收养。外国人通常通过获许可的外国收养机构申请,继父母或亲属等指定收养除外。
原则
- 儿童最大利益优先。
- 先在国内寻找家庭:省内,再全国。
- 司法厅确认儿童符合涉外收养条件;公安核实儿童来源。
指定收养
- 继父或继母收养配偶的子女。
- 姑、舅、姨、叔、伯收养侄子女、外甥子女。
-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(如在越南工作、学习满规定期限的外国人)。
一般流程
- 收养人向司法部递交申请(必要时经收养机构)。
- 儿童居住地司法厅审核材料,征得亲生父母或监护人及9岁以上儿童同意。
- 召开跨部门会议推荐儿童;由省人民委员会(或经授权的司法厅)决定。
- 在司法厅办理交接,随后办理儿童护照和出境手续。
收养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受理机关直接调取。
联系方式
各省司法厅地址:34个省市司法厅。
常见问题
居住在越南的外国人可以收养吗?
可以,须符合法律关于行为能力、年龄差、健康、收入和住房的条件;材料由司法厅指导。
需要多长时间?
视个案和核实情况而定,通常数月。
被收养儿童是什么国籍?
儿童保留越南国籍;取得收养国国籍依该国法律。
需要协助办理材料?
Info Travel(面向外国人的越南签证及出入境代办公司)提供免费咨询,协助准备材料、翻译和领事认证。Zalo/WhatsApp: +84327828822 / Hotline: +84903782118
依据:2010年《收养法》;第19/2011/NĐ-CP号议定(经第24/2019号修订);第120/2025/NĐ-CP号议定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