越南家屬簽證 TT(適用於配偶和子女)
TT 簽證適用於來越南探親或與家人共同生活的外國人。擔保方為越南公民,或已持有臨時居留卡的外國人。
可被擔保的對象
- 越南公民的配偶和子女
- 越南公民的父母
- 持臨時居留卡外國人的配偶及未滿 18 歲的子女
親屬關係證明
| 關係 | 證明文件 |
|---|---|
| 配偶 | 結婚證——如在國外簽發,須辦理領事認證並翻譯成越南語 |
| 子女 | 載明擔保方父/母姓名的出生證明 |
| 父母 | 擔保方子女的出生證明 |
| 居留卡持有人的家屬 | 擔保方有效居留卡複印件及親屬關係證明文件 |
有效期與限制
TT 簽證最長可批 12 個月,可用 NA5 表申請延期。該簽證不允許就業:工作須辦理工作許可證和 LD 簽證。停留超過一年的,通常辦理最長三年的 TT 居留卡更為合適。
海外越南人家庭
如果外籍配偶或子女與越南裔人士有親屬關係,辦理5年免簽證明可能更省錢:五年內每次入境可停留 180 天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