越南劳务临时居留卡 LD1、LD2(适用于在越就业人员)
本页介绍劳务类(LD)临时居留卡。如需委托我们办理,请见临时居留卡办理服务。
决定一切的关键条件
递交居留卡申请之前,必须已持有有效的工作许可证,或书面的免办工作许可证确认函。仅有 LD 签证是不够的。正确的办理顺序为:用工需求审批 → 工作许可证 → LD 签证 → 临时居留卡。
所需材料
- 由用人单位填写的 NA6 表
- 由员工本人填写的 NA8 表,附照片
- 护照原件,内含有效的 LD 签证
- 工作许可证或免办确认函
- 企业注册证书及 NA16 表
- 员工住址的临时居住申报(đăng ký tạm trú)
有效期
最长两年,且不得超过工作许可证的有效期。如工作许可证剩余有效期不足一年,应先续办工作许可证——否则您花钱办下的居留卡几乎马上就会到期。
政府规费
145 美元(有效期 2 年以下)或 155 美元(2 年至 5 年以下),另加服务费 6,200,000 越南盾起。办理时间 6–15 个工作日;部分出入境管理部门要求员工本人到场采集指纹。
员工更换雇主时
居留卡与担保单位绑定。更换新雇主意味着需要办理新的工作许可证和新的居留卡,旧卡应予交回。继续持有已离职公司担保的居留卡,对双方都存在合规风险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