越南投资者居留卡 DT1、DT2、DT3

越南投资者居留卡 DT1、DT2、DT3

本页介绍投资类别居留卡(DT)。如需我们代办,请见居留卡服务。

类别代码 出资额 居留卡有效期
DT1 1000 亿越南盾及以上或优先领域 最长 5 年
DT2 500 亿至不足 1000 亿越南盾 最长 5 年
DT3 30 亿至不足 500 亿越南盾 最长 3 年
DT4 不足 30 亿越南盾 不发居留卡——仅签证,最长 12 个月

出资证明

材料必须证明实际出资的资本,而不仅仅是持股:投资登记证书、载明投资者的企业登记证书、公司章程,以及按要求提供的出资确认书。外国法人文件需要领事认证和公证翻译。

材料

  • 企业的 NA6 表格、投资者的 NA8 表格
  • 持有效 DT 签证的护照原件
  • 上述企业及出资文件
  • NA16 表格及企业登记证书

工作许可证问题

出资额超过法定门槛的出资成员可免办工作许可证,但免办须经书面确认——并非自动适用。低于门槛的投资者,与普通员工一样需要工作许可证。

出资变化时

下一次递交时类别代码会随之变化,有效期也一样。请始终提交最新的登记证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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