越南未申報外國人臨時居住的處罰
根據第 282/2025/ND-CP 號議定(2025 年 12 月 15 日起施行,取代第 144/2021 號議定),在越南未申報外國人臨時居住,按客人數量處以 300 萬至 2000 萬越南盾罰款。1–3 名客人:300 萬–500 萬越南盾;4–8 名客人:1000 萬–1500 萬越南盾;9 名及以上:1500 萬–2000 萬越南盾;明知外國人非法居留而不報告:2000 萬–2500 萬越南盾。酒店、民宿、房東和接待家庭必須在外國人抵達後 12 小時內申報(偏遠地區為 24 小時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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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申報的罰款(第 282/2025/ND-CP 號議定第 21 條)
| 違法行為 | 罰款 |
|---|---|
| 未為 1–3 名外國人申報 | 300 萬–500 萬越南盾 |
| 未為 4–8 名外國人申報 | 1000 萬–1500 萬越南盾 |
| 未為 9 名及以上外國人申報 | 1500 萬–2000 萬越南盾 |
| 明知外國人非法居留而不報告 | 2000 萬–2500 萬越南盾 |
| 使用虛假資訊創建申報帳戶;接收沒有有效護照的外國人 | 300 萬–500 萬越南盾 |
以上金額適用於個人;根據行政處罰的一般規定,組織的罰款加倍。舊的第 144/2021 號議定只規定了單一的 400 萬–600 萬越南盾罰款。
誰必須申報以及申報時限
- 住宿場所的管理人:接待外國人的酒店、旅館、民宿、出租房、宿舍、家庭和公司。
- 在抵達後 12 小時內(偏遠地區 24 小時)向坊或社公安申報。
如何申報
- 線上申報:通過 tbltkbtt.bocongan.gov.vn 統一系統或 TBLT KBTT 應用,該系統於 2026 年 5 月 25 日正式上線(請見 xuatnhapcanh.gov.vn)。
- 現場申報:在社公安提交 NA17 申報表(經第 70/2026/TT-BCA 號通知修訂)。
外國人逾期居留罰款
| 逾期居留時間 | 罰款(第 282/2025/ND-CP 號議定) |
|---|---|
| 不滿 16 天 | 50 萬–200 萬越南盾 |
| 16 天至不滿 30 天 | 500 萬–1000 萬越南盾 |
| 30 天至不滿 60 天 | 1000 萬–1500 萬越南盾 |
| 60 天至不滿 90 天 | 1500 萬–2000 萬越南盾 |
| 90 天至不滿 180 天 | 2000 萬–2500 萬越南盾 |
| 180 天至不滿 1 年 | 2500 萬–3000 萬越南盾 |
| 1 年及以上 | 3000 萬–4000 萬越南盾 |
還可能被驅逐出境。請及時辦理延期:越南簽證延期。
常見問題
向外國人出租房屋的房東需要申報嗎?
需要,在外國人入住後 12 小時內申報。
未為一名外國客人申報罰款多少?
根據第 282/2025/ND-CP 號議定,個人罰款 300 萬–500 萬越南盾。
第 144/2021 號議定還有效嗎?
已失效。自 2025 年 12 月 15 日起適用第 282/2025/ND-CP 號議定。
需要協助?聯繫我們或致電 +84 327 828 822。
法律依據:第 282/2025/ND-CP 號議定;《外國人入境、出境、過境和居留法》第 33 條。來源:Tuoi Tre News、Vietnam Lawyers Magazine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