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留卡遗失、损坏或更换护照后的补办
本页介绍现有居留卡的补办。如需我们代办,请见居留卡服务。
三种情况
| 情况 | 额外材料 | 说明 |
|---|---|---|
| 居留卡遗失 | 书面遗失报告;如可取得,附公安确认 | 及时报告则不罚款 |
| 居留卡损坏或字迹无法辨认 | 旧卡 | 按新卡办理 |
| 已签发新护照 | 新旧护照 | 必须办理——居留卡须与有效护照一致 |
标准材料
- 担保方的 NA6 或 NA7 表格、持卡人的 NA8 表格
- 护照原件;更换护照的情况还需旧护照
- 企业担保方需提供企业登记证书及 NA16 表格
- 最新的临时居住申报
补办卡的有效期
新卡保留原卡的剩余有效期——不会重新计算。如果只剩几个月,可考虑直接办理完整续办,只付一次费用。
时间
6–15 个工作日,与新卡相同。遗失请尽快报告:在没有有效居留证件的情况下出行或应对公安检查,会带来本可避免的麻烦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