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L 旅游签证批文:条件与材料
本页介绍旅游类别(DL)。所有类别见越南签证类型详解。
条件
- 入境目的仅限旅游——不得工作,不得为越南实体参加商务会议。
- 需要担保方:持牌旅行社,或在允许情形下的个人。
- 护照有效期须比入境日期至少多出六个月。
材料
- 担保方的 NA2 表格
- 护照资料页扫描件
- 入境日期、期限、单次或多次入境、入境口岸或大使馆
递交前请比较
| 途径 | 停留期 | 担保方 | 起价 |
|---|---|---|---|
| DL 签证批文 | 1–3 个月 | 需要 | 1,850,000 越南盾 |
| 电子签证 | 最长 90 天 | 不需要 | 1,100,000 越南盾 |
| 免签 | 按国籍 14–45 天 | 不需要 | 免费 |
对大多数游客而言,电子签证现在是最简单的途径;但对于电子签证系统处理不佳的国籍、旅行团以及需要多次入境旅游签证的情况,DL 签证批文仍然重要。
延长旅游停留期
DL 可通过担保方用 NA5 表格延期,总计最长三个月——见签证延期。否则可选择出境换签(visa run)或办理新的电子签证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