越南人员和车辆出入境规定
越南的出入境受《外国人入境、出境、过境和居留法》以及有关口岸和跨境车辆的规定管辖。
人员:必须携带的证件
- 有效期至少六个月的护照,或替代旅行证件
- 有效的入境证件:签证、电子签证、免签入境章或免签证明
- 居留卡持有人凭卡入境,无需签证
指定口岸
电子签证持有人只能从电子签证系统所列的口岸出入境。签证批文会注明领取签证的具体口岸或驻外代表机构——从其他地点入境将被拒绝入境。
经陆路边境跨境的车辆
除驾驶人的入境证件外,跨境车辆还需根据双边运输协定办理其自身的许可。外国注册的汽车不能仅凭旅游签证直接开进越南:车辆本身需要获得批准,并且在越南驾车需要越南驾照或获认可的国际驾照——见驾照转换。
需要注意的限制
- 曾有严重逾期居留或违规记录者可能被拒绝入境
- 存在未了结的法律或税务义务时,可能被暂缓出境
- 进入限制区和边境地区需另行办理许可(NA14、NA15 表)
抵达后
住宿方必须办理临时居住申报。离境的外国人只需出示护照——但如您的签证/居留状态已失效,请见出境手续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