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么是越南签证批文?共有几种类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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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证批文——越南语为 công văn nhập cảnh——是由越南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的文件,确认某位具名外国人已获准入境。它本身不是签证:签证随后在口岸或越南驻外代表机构加贴。
按领取签证地点分为两类
| 机场 / 口岸领取 | 使领馆领取 | |
|---|---|---|
| 签证签发地点 | 越南国际口岸(新山一、内排、岘港、陆路口岸) | 批文中指定的越南大使馆或领事馆 |
| 贴签费支付方式 | 抵达时以现金支付 | 在使领馆以当地货币支付 |
| 所需照片 | 抵达时提供两张 4×6 照片 | 按使领馆要求 |
| 最适合 | 已订好航班入境的旅客 | 登机前必须取得签证的国籍 |
按入境次数和期限分类
- 单次入境——只能入境一次;第二次行程需要新的文件。
- 多次入境——有效期内可无限次入境,更适合经常往返的区域经理。
- 有效期取决于签证类别代码:DL 为 1–3 个月,DN 和 TT 最长 12 个月,LD 最长 2 年,DT1 和 DT2 最长 5 年。
谁可以担保批文
已在出入境管理局登记(已备案 NA16 表格)的越南企业,或为亲属担保的个人。担保方签署 NA2 或 NA3 表格,并对受邀人员负责。
签证批文还是电子签证?
电子签证无需担保方,但最长 90 天且不允许工作。签证批文需要担保方,但支持所有类别代码、更长的停留期,并可衔接办理居留卡。
重要提示:您不能在批文所载日期之前入境越南。如计划有变,需要办理新的批文。

